回收期法计算公式

回收期法是一种财务分析方法,用于评估投资项目的回报速度。其核心思想是计算投资回收期,即投资所带来的现金净流量累计到与原始投资额相等所需要的年限。以下是回收期法的计算公式:
1. 当每年的现金净流量相等时:
```投资回收期 = 总投资成本 / 每期收益```
2. 当每年的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:
```投资回收期 = (总投资成本 - 已回收金额)/ 每期收回金额```
或者:
```投资回收期 = 第n年年末尚未收回的投资额 / 第(n-1)年的现金净流量```
其中:
总投资成本是指项目的全部投资,包括固定资产投资、流动资金投资等。
每期收益是指项目每年的净收益,即项目每年实现的净利润。
已回收金额是指在计算期间已经收回的投资金额。
每期收回金额是指在计算期间每期收回的投资金额。
请注意,回收期法虽然简单易行,但它忽略了资金的时间价值,并且没有考虑回收期以后的收益。因此,在评估投资方案时,回收期法通常只作为一种辅助方法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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