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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

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

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

# 第一章 总则

1. 教学管理目的 :

促进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制度化、科学化、规范化。

提高教学管理水平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。

2. 法律依据 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。

3. 教学指导思想 :

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。

依法治教,坚持以人为本、德育为先。

培养学生的国家认同感,维护社会稳定、民族团结。

科学、稳妥、有序地推进双语教育。

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注重能力培养。

# 第二章 教学工作环节

1. 备课 :

强化集体备课,每位教师原则上参加集体备课,每学期主备不少于2次。

建立常态化教案检查制度,开展优秀教案遴选评比。

2. 课堂教学 :

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和技术,多媒体授课时间不低于总课时的20%。

创新教学模式,如启发式、探究式、讨论式、参与式教学。

重视实验教学,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。

3. 作业布置与批改 :

合理布置作业,及时批改,反馈及时。

4. 教学反思 :

教师应进行教学反思,总结教学经验和改进教学方法。

5. 教研活动 :

定期组织教研活动,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。

# 第三章 教学管理制度

1. 教学管理责任制 :

校长、教导主任(教研室主任)、科任教师分别承担相应职责。

2. 教学管理制度 :

建立《教导处工作职责》、《教研组工作职责》等教学管理制度。

坚持教学工作例会制度,每两周至少一次。

3. 课程计划管理 :

按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国家课程,开足规定课时。

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,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按要求开设。

4. 教师配备管理 :

各年级任课教师的组合要优化,并保持相对稳定。

5. 教学计划管理 :

学校每学期初制定教学、教研工作计划,并按时上交。

教研组、年级组、备课组等部门及个人教学计划需按时审核。

# 第四章 其他要求

1. 教学档案管理 :

做好教学档案的建档和保管工作。

2. 学生学籍管理 :

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

以上是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(试行)》的主要内容。这些要求旨在规范教学过程,提高教学质量,确保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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